那是1955年12月1日的黃昏。
美國蒙哥馬利的天空正在變暗,就像這座城市裡那些不成文的規則一樣——黑暗,而且理所當然。
Rosa Parks 拖著疲憊的身軀走上巴士。
她是個裁縫,四十二歲,在百貨公司工作了一整天。
她的雙手因為長時間握針線而有些僵硬,雙腳因為長時間站立而隱隱作痛。
她只想找個座位,坐下,然後回家。
她走到巴士的第五排——那是法律允許黑人乘坐的第一排座位。
前面四排,永遠屬於白人。即使空著,黑人也不能坐。這是規矩。
巴士繼續行駛,乘客陸續上車。
不久,前面的白人座位坐滿了,又有一個白人男子上了車。
巴士司機轉過頭來,看了看 Rosa Parks 所在的那一排。
「讓座。」他說。
聲音平淡,彷彿在說「今天天氣不錯」一樣自然。
其他三個黑人乘客站了起來,默默走向車廂後方。
只有 Rosa 沒有動。
她坐在那裡,安靜得像一尊雕像;但在她的內心深處,有什麼東西在燃燒。
「我說,讓座!」司機提高了聲音。
羅莎抬起頭,看著這個白人司機。
她的聲音很輕,但清晰得像鐘聲:
「不。」
就是這一個字。一個音節。但它穿透了整個車廂的寂靜,穿透了一整個時代的恐懼。
「不。」
司機愣住。在他的世界裡,黑人沒有可能說「不」。
「你最好讓座,否則我就要叫警察了。」
羅莎依然坐著,她的背挺得很直:「那就叫吧。」
她不是沒有想過後果。
她很清楚,在這個位於阿拉巴馬州的南方小城,違反種族隔離法意味著什麼。
監獄、罰款、失業,甚至面臨生命危險。
但在那個瞬間,她想到的不是恐懼,而是尊嚴。
四十二年來,她一直在讓座。
不只是在公車上,而是在生活的每個角落——在百貨公司,她不能試穿衣服,只能憑目測購買;在餐廳,她不能坐在裡面用餐,只能站在後門等外賣;在學校,她的姪女不能和白人孩子一起上學。
讓座、讓座、讓座。她一生都在為別人的特權讓座。
但不是今天。
終於警察來到,將她帶走,將她帶進監獄,帶上法庭。
一時間,Rosa 被捕的消息傳遍了蒙哥馬利的黑人社區。
一個叫馬丁·路德·金的年輕牧師,組織起抵制運動。
一天、一週、一個月⋯⋯抵制持續了381天。
成千上萬的黑人寧願走路上班,也不願屈服於不公的法律。
羅莎失去了工作,收到無數威脅電話,不得不搬離蒙哥馬利。
她的「不」讓她付出了沉重的代價。但她從不後悔。
因為她知道,有些時候,一個人必須站起來。即使全世界都要你坐下,你也必須站起來。
多年後,當美國國會將她譽為「現代民權運動之母」,當她的雕像被豎立在國會大廳,當無數人傳頌她的勇氣,Rosa Parks 已經成為歷史的一部分。
但她從來不認為自己是英雄。她只是一個疲憊的裁縫,在某個黃昏,決定不再讓座。
有時候,改變世界就這麼簡單。 有時候,一個「不」字,足以撼動一個時代。
那天黃昏,在蒙哥馬利的巴士上,坐著的不只是 Rosa Parks 一個人。
坐著的,是一個種族的尊嚴。
Rosa Parks 在巴士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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